一、 主办单位:

铁岭市人民政府

二、确认单位:

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

三 、支持单位  

    辽宁省体育总会

四、承办单位:

    铁岭县人民政府

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

铁岭市体育舞蹈协会

五、协办单位:

辽宁中奥文化传媒

铁岭市银州区教育局

铁岭市体育学校  

铁岭市电视台  

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
铁岭市实验学校

六、比赛时间:

2021年6月12日—13日

七、比赛地点:

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馆

八、比赛设项:

见后附比赛设项

九、报名要求:

1.以省市(含县级市)学校及各培训中心为单位组队参赛。每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1人,20对以上加报管理员1人。所有需确认年龄、资格之组别选手均需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(复印件无效),以甄别资格。

2.网上报名:309358130@qq.com  为减轻各代表队当天报到的繁琐,本届大赛组委会支持银行汇款报名,凡各队的报名单传到组委会后,即可在银行办理报名费汇款:农业银行帐号:6230 5221 8002 5690 377  周洁  汇款联系电话:18524810555

报名联系电话: 王老师 18741051112(微信同步)

周老师 13941027667(微信同步)

报名截止日期:2021年6月5日

十、报到地点:

地址:辽宁省铁岭市——新区师范高等专科院校体育馆

十一、参赛费用:

中国北方体育舞蹈公开赛:

职业组500元/对、 A组400元/对、其余各组260元/对、 业余单人组150元/人、师生组400元/对、十项全能组450/对、业余女子6人组480元/每队。

十二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:

(一)中国北方体育舞蹈公开赛:

1、职业组前3名颁发奖杯、奖金和证书,4-6名颁发奖金和证书;

2、A组前3名颁发奖杯、奖金和证书,4-6名颁发奖金和证书;

3、业余女子6人组/业余女子单人组/业余女子双人组/单项组均按参赛人数 20% 、30%和50%比例设一、二、三等奖; 

4、其余各组第一名颁发奖杯、证书,第2~6名颁发证书。

 

组别

奖金

组别

奖金

 

 

职业组

第一名:¥3.000

第二名:¥2.500

第三名:¥2,000

第四名:¥1.500

第五名:¥1.000

第六名:¥800

 

 

A组

第一名:¥3.000

第二名:¥2.500

第三名:¥2.000

第四名:¥1.500

第五名:¥1.000

第六名:¥800

 

十三、相关规定:

1、凡参加职业组比赛的选手,不得报专业组、业余组;

2、历届全国锦标赛职业组决赛选手不得降组比赛,如有更换舞伴者,允许参加职业新星组比赛,其现舞伴参赛资格决定其

准予参赛的组别;

3、体育舞蹈(国标舞)专业院校在籍及毕业的学生不得报各业余组别的比赛;超过21岁者,可选择进入A组、A新星组或职业组;

4、不允许跨年龄组兼报,但可兼报同一年龄组内标准舞和拉丁舞两项。在满足准入条件的情况下可兼报无年龄限制组别的比赛(即A组、A新星组或B组)。

5、参赛者须男女搭伴(业余女子6人集体舞和业余女子双人/单人组除外),不得男扮女或女扮男(包括少年、少儿组);

6、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明,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,并追究组队单位的责任。

十四、竞赛办法:

1、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《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竞赛规则》。

2、比赛音乐及6人组金银铜指定步伐音乐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,团体舞音乐自备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。

3、报名截止后,如有改动或增报,在不影响赛程的前提下允许改动或增报,每项加收100元。

4、执裁比赛的裁判员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选派。

5、各组别参赛选手不足三对(名)则并组。

6、需在秩序册上刊登广告、名录的团体或个人请把资料和照片自己制作好于5月20日前与大赛组委会联系。

费用:彩色A4一面500元。

联系电话:  18741051112  18524810555

十五、赛程安排:

6月10日10:00~18:30接待报到

6月 11日14:00至16:00运动员试场地

6月11日18:30领队会、欢迎酒会,领导、全体裁判员、各领队参加。

      6月12日8:30—17:00第一单元比赛

6月12日18:30—21:00开幕式及第二单元比赛

      6月13日8:30—12:00第三单元比赛

6月13日下午13:00—17:30第四单元比赛及闭幕式

 

十六、保险

    请各队自行办理队员人身意外伤害险,在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均由参赛队自行负责。

十七、食宿交通安排:

各队差旅、市内交通、食宿、医疗费用全部自理。

住宿联系人   电话:18741051112

十八、竞赛纪律:

  各代表队的领队负责本队管理工作,遵守赛场纪律,服从裁判裁决,对裁判裁决有异议,应在比赛成绩公布30分钟内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,并交500元申诉费,申诉方胜诉退还申诉费。

十九、嘉宾表演:

二十、本次大赛解释权归属大赛组委会。

二十一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