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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届全国健身交谊舞锦标赛暨2019全国健身舞大赛网络直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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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办单位

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

都江堰市人民政府

二、承办单位

四川省大众体育联合会

都江堰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

三、协办单位

成都市城北体育馆

都江堰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

成都市体育舞蹈协会

赞助单位及相关媒体

四、比赛日期和地点

(一)比赛日期:2019年9月18日至19日

(二)比赛地点:都江堰市飞龙体育馆

五、比赛设项及相关规定见附件1。

六、参赛办法

(一)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各会员(含国家级俱乐部、培训中心)为单位参赛,各单位参赛人数不限。

(二)每队可报领队1-2人,教练3-4人,报名时请将领队、教练员名单分别标注清楚。所有在册人员将发放胸卡。

(三)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,在各组别规定的年龄范围内,可跨类别兼报,但不得在同组别里更换舞伴(选手兼报组别不得超过五项包含更换舞伴;团体舞除外)。

(四)非在读院校学生,不得报普通院校组与专业院校组。

(五)普通高校非体育舞蹈及艺术类方向学生不得报代码为02-40的社会各组别,只允许报普通院校组别代码为41-45的组别与代码01的全能精英公开组以及58-59的普通院校团体舞组。

(六)体育院校、普通高校体育舞蹈及艺术类方向学生不得报代码为02-40的社会各组别,只允许报专业院校组别代码为46-51的组别与代码01的全能精英公开组以及60-61的专业院校团体舞组。

(七)参赛选手报到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、学籍证明原件,报伉俪组需出示结婚证原件(复印件无效)以甄别资格。

七、比赛要求

(一)技术要求

1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。

2、规定动作: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统一交谊舞教材基本舞步、组合花样舞步。

3、自选动作:不受限制,但不得跳体育舞蹈(国标舞)组合,不得出现连续四小节的体育舞蹈(国标舞)动作或造型。

(二)服装要求

1、男士:上装可选择燕尾服、单色西装或单色马甲、衬衣,佩戴领带或领结,下装须为单色西裤、深色袜子。

2、女士:连衣裙或大摆裙、短裙、款式、颜色不限。

八、竞赛办法

(一)所有奖金组别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比赛的轮次。(组委会可根据不同组别和选手人数进行调整。既定组别报名人数不足3对,取消该组别或并入同等及相邻组别。   

(二)各组别比赛音乐均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,团体舞音乐自备CD、DVD、电子版格式均可,请于走场时将光盘或U盘交竞赛组。

九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(一)奖金组只录取9对进入决赛,评出一等奖3名、二等奖3名、三等奖3名,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
非奖金组别均录取12对进入决赛,评出一等奖3名、二等奖4名、三等奖5名,颁发奖牌和证书。如不足12对,则逐一递减名次。

(二)团体舞:评选一等奖3名、二等奖3名、三等奖3名,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
(三)奖金标准:奖金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确定。如出现名次并列,则奖金平分。

(四)大赛分别设“精神文明奖”与“优秀组织奖”。

十、报名与报到

(一)请于2019年9月8日前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2)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秘书处。

电    话:010-67183764

电子信箱:chinadance@vip.sina.com

(二)请各参赛队于2019年9月17日17:00前到都江堰飞龙体育馆报到。

承办单位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 刘冬梅  武诗咏

手  机:13608080267  17761239895

(三)鉴于活动参与人员较多、时间较长、运动负荷较大,谢绝70岁以上的老同志参加比赛。

(四)请参赛选手务必自购保险,如有意外,医疗费用自理,组委会概不负责。

十一、经费

(一)参赛人员差旅费、食宿费自理,组委会提供比赛场地周边住宿信息。

(二)报到时请根据报名组别缴纳参赛服务费。

 十二、裁判

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选调。

十三、竞赛纪律

(一)参赛选手须遵守大赛组委会的各项规定,服从大赛组委会的安排。各领队务必管理好自己的队伍,避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。

(二)比赛中裁判的评判结果是最终结果。

(三)选手在比赛中故意制造冲撞、影响其它选手正常发挥者,情节严重的,将由仲裁委员会给予相应处理,直至取消比赛资格。

十四、申诉

对比赛过程有异议需申诉者,必须由领队出具书面申请,并向大赛仲裁委员会交纳600元申诉费。经调查申诉有效,600元申诉费如数退还,否则,不予退还。大赛仲裁委员会只受理领队书面申请,不受理个人申诉。

 十五、广告

需在秩序册及大赛场地发布广告,或在赛场外出售舞蹈服饰,须经大赛组委会批准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