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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 年首届中国·鞍山体育舞蹈公开赛

竞赛规程

 

 

一、确认单位

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

二、支持单位

辽宁省体育总会

三、主办单位

鞍山市体育总会

四、承办单位

辽宁中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鞍山市许颖国标舞培训学校

五、协办单位

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官方信息平台

尚舞杂志

相关媒体……

六、 比赛日期

    2023年11月25日-26日

七、 比赛地点

鞍山鞍钢体育馆

(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通山街22甲)

八、 比赛设项

见附件 1。

九、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和当地主办单位共同选调国际级、国家级裁判员。承办单位选调本地域等级裁判员。裁判长需报联合会确认。

十、报名要求

(一)以省市协会、俱乐部、学校、培训机构等为单位进行报名,不接受

个人报名。

(二)2023 年度,作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三级赛事,参加相关规范组

别选手将列入中国体育舞蹈年度竞赛积分系统获得年度积分。

规范组别:职业组、A 组、35 岁以上组(即壮年 I 组)、18 岁以下组(即 青年组)、16 岁以下组(即少年 II 组)、14 岁以下组(即少年 I 组)标准舞和 拉丁舞,准入条件按照 CDSF 标准。参加的选手将列入《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竞赛积分系统》。优先统计 WDSF 规范组别积分,一个赛事统计一次积分。

(三)报名:在《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官方赛事报名系统》移动客户端进

行统一注册和报名:

报名系统移动客户端: 中国体育舞蹈 AP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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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系统客服:牛老师 18911288063

如果使用其它计分软件,须将规范组别成绩及时上传 CDSF 竞赛委员会。

(四)每队可报领队 1 人,教练 1 人,管理 1 人。超过 30 人的队伍可增 报上述人员 1-2 人。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项目并注明领队、教练、管理人员姓

名和手机号码。

(五)如有修改或调整报名,请各队务必在报名截止期限前登录 CDSF 报

名系统,系统设定报名截止日期并会醒目提示,到期系统将关闭。

(六)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员不得兼任本代表队任何职务。


(七)报名截止日不足 3 对的组别将被取消,可选择并入适龄组别参赛;

报到后不足 3 对的组别将并入适龄组别参赛。

(八)各队报名结束后可将参赛服务费同时转账承办单位的账户,待报到

时凭网上报名单和付费记录领取正式发票、背号和秩序册。

(九)请各组队单位认真做好报名工作,确保报项准确。报到时一律不得 更改已报组别。如确系误报而需更改的,须经组委会同意后在不影响赛程情况

下方能更改并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 200 元/项。

(十)报名截止日期:2023年11月18日截止,逾期不接受报名。

报名联系电话:18604129285 (许老师微信同步)

十一、报到时间与地点

请各队于2023年11月24日 13:00-17:00时 前往鞍山四海大酒店(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777号)报到。报到时请必须携带俱乐部(学校)正式注册执照复印件领取选手背号、秩序册等。

十二、奖励

(一)名次赛:各组别均录取前 12 名,前 3 名颁发奖杯、证书,第 4 至

12 名颁发证书。

(二)奖金组:前 3 名颁发奖金、奖杯、证书。4-6 名颁发奖金、证书。

7-12 名颁发证书。 (如比赛及组别不足 3 人或者 3 对选手时,奖金减半;选手不足6对奖金倒付)

(三)等级赛:业余女子 6 人组、业余女子双人组、业余女子单人组根据 报名人数随机分组,各组按照 20 %、40%、40%的比例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颁发

奖牌及证书。

(四)建议设立奖金组别:


舞种

组别名称

冠军

亚军

季军

第四名

第五名

第六名

S/L

年龄职业组

1000

600

400

200

200

200

S/L

A 组新星组

800

500

300

200

200

200

S/L

专业院校单人精英 A 

500

300

200

100

100

100

S/L

专业院校单人精英 B 

500

300

200

100

100

100

L

专业院校单人精英C组

500

300

200

100

100

100

L

单人组 16 岁以下精英

500

300

200

100

100

100

L

单人组 14 岁以下精英

500

300

200

100

100

100

L

单人组 12 岁以下精英

500

300

200

100

100

100

L

单人组 10 岁以下精英A 组

500

300

200

100

100

100

L

单人组 10 岁以下精英B 组

500

300

200

100

100

100

L

单人组 8 岁以下精英

500

300

200

100

100

100

十三、食宿交通安排

所有参赛队伍自行安排食宿。

十四、 国家级裁判员交通费报销的范围、标准、程序

(一)飞机:经济舱;另外包含出发地(目的地)到机场的大巴、公交、

地铁、轻轨费用(不包含出租车费用)。

(二)火车:动车二等座以内标准报销。

(三) 目的地周边省份报销标准:动车二等座以内(不报销机票)。

(四)所有报销费用必须以实际消费的车票或相关发票为准,需提供票

据原件方可报销,超出以上范围和标准的不予报销。

十五、保险

1、请各队必须自行办理队员人身意外伤害险。在比赛期间由于非组委会

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均由参赛队自行负责。

十六、其他

(一)各队领队教练须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领队会,否则视为放弃评奖资格

和投诉权利。

(二)请各领队和选手及时通过赛事 APP 和检录处公告关注最新赛程,防

止误场。

(三)职业组、A 组、35 岁以上组(即壮年 I 组)、18 岁以下组(即青年 组)、16 岁以下组(即少年 II 组)、14 岁以下组(即少年 I 组)标准舞和拉丁

舞,共 6 个组别选手参加比赛成绩将统计 CDSF 全年运动员积分排名。

(四)有服装和动作要求的组别,必须遵照《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服装规

定》和《新版中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教材》执行。

(五)职业组参赛选手须于规定日期前在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注册,男女 选手年龄一人须在 21 岁以上,另一人须在 18 岁以上。任何组合的升降或拆伴

重组须书面报请联合会批准。

十七、未尽事宜,将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