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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广场舞立规矩
时间:2017-03-01 21:00:09 来源:重庆日报

广场舞是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文化体育活动,但广场舞噪声扰民等问题也日益凸显。新版《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》将于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,届时居民在广场跳舞若被认定为扰民可能受到治安处罚。如何给广场舞立规矩,让广场舞更有活力呢?本期微访谈邀请三位市民谈谈他们的看法。

■在你的生活当中有没有遇到广场舞扰民的问题?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?

王诚洁(公务员):小区附近长期存在广场舞扰民的问题,目前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。

熊悦月(医生):没有遇到过类似的问题,小区周边跳广场的大妈们都比较自觉。

向炜(教师):在生活中遇到过广场舞扰民的情况。比如,由于活动地点有限,有时甚至是稍微宽一点的人行道也会成为广场舞场地,这就带来严重安全隐患。还有些广场舞选择地点和时间都太随意,造成噪音污染等问题,给群众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。尽管政府和社会也在采取一些措施,但诸如此类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。

■你认为广场舞扰民问题出现的原因是有哪些?

王诚洁:有关部门接到广场舞扰民投诉以后,往往是以劝解为主,最后大多是不了了之,长期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。广场舞扰民,归根到底还是监管和执行环节存在薄弱之处。

熊悦月:一是跳舞的音响声音太大;二是占据了公共空间,给他人出行带来不便。

向炜:没有对跳广场舞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对于音量等作出严格规范,即使有制度,也有执行不力的情况。市民综合素质有待提高,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还要顾及他人感受。

■广场跳舞若被认定为扰民可能受到治安处罚,对此你怎么看?为什么?

王诚洁:在依法治国已经形成全社会共识的今天,凡是违法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,只有这样才能让守规矩的人服气,让破坏规矩的人引以为戒,让想破坏规矩的人打消念头。

熊悦月:关键是要划清扰民的界限,广场舞存在的问题是多方原因造成的,不能把责任全部推给跳舞的大妈。

向炜:个人比较支持。不能因为满足跳广场舞市民的需求而损害了其他市民的利益。当市民的素质还不足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时候,必须有一些强制措施帮助其养成习惯。

■针对广场舞所引发的种种矛盾与弊端,你认为该如何解决?

熊悦月:相关部门可以多设专点跳舞,可以派相关专业人士指导培训,在选歌、动作上专业一点,让广场舞成为一种大家接受的文化。此外,社会应该多关注老人的生活质量,支持他们积极的生活态度,也可以倡导宣传其他运动休闲方式,让他们生活多元化。

王诚洁:相关部门不仅要立规矩,而且规矩还必须硬起来,且要加大宣传,引导群众逐步养成法治的思维。在社会层面要加大宣传、教育、引导的力度,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
向炜:首先,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不能触碰规矩的底线。其次,可以聚集广大市民的智慧,想出更多的办法让广场舞跳得更文明、更和谐。要在大家没有休息的时候跳,广场舞的音乐也不要太大。比如,观音桥步行街的大妈们戴耳机跳广场舞就是很好的示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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